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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曰林枫,系名初涉职刑警,自警毕业以局刑侦队,师从,历经实战磨砺,仅参与宗案件,亦实战逐渐累积宝贵经验。

随着推移,陆逐渐赋予处理规模案件责任。

回溯至名青男子报案,称其女友韩失踪。

鉴于案被赋予期调查任。

接待首次报案军,华,形瘦,肤略显黝,面容平凡无奇。

军向,自两起,便无法联系到韩,并展示照片于

照片婉清秀之态纤细,约莫几,与军并肩而差异尤为显著。

尝试拨打军所提供话号码,然而,,唯回复:“您所拨打话已。”

询问军,首次话无法接通回答:“,即,警官,您通话记录便证。”

继而追问:“彼为何未选择报警?”

军叹缘由:“期,们正处于争执之误以为话。

处寻,却被告已两未归。

自揣测,或许已返回老,直至今父母亦无法联系到事态严。”

步询问:“否同?”

军摇:“尚未成婚,居于厂里宿舍,而则与两位同租。

作之相距甚往返趟需耗

处,李仍份证也未带,似乎并无。”

闻言,况,随即起,对:“暂且此等候,把份证借用。”

言罢,,将份证递同事,委托其查询信息。

久,同事回复:“此并无科记录。”

经过熟虑,初步拟定调查方案,决定首先探访韩所,以期探寻到踪迹。

与此同